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490,820,000元修订为503,284,269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90,820,000股变为503,284,269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股份发行与收购 - 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 - 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相关股份,不得要求公司回购[4] - 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提出查阅相关信息或索取资料,应提供证明持股种类及数量的书面文件[5]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11]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11]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12]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13]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13]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3]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16]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股东会)批准[17]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与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21]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