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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444巨星科技(002444)2024-04-24 17:0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采用公开方式,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文件[8]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2]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2]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评价[13]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九种情形[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6] - 股东大会表决改聘时前任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7] - 拟改聘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7]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事务所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19]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变更事务所、执业质量等五种情形[19]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