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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文化: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南文化中南文化(SZ:002445)2023-09-18 16:51

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3]0129号 致: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中南文化")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 所")指派律师出席中南文化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南文化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集。 2023年8月31日,中南文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