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中南文化中南文化(SZ:002445)2024-03-29 16:43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7] 决议相关规定 - 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决议无效或可在60日内撤销[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使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会议召开规定 - 每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4]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4] 会议通知与资料 -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会议通知[15] 会议举行与出席 - 应由两人以上的委员(含两人)出席方可举行[17] 委员职务撤销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董事会决议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8] 决议通过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会议表决规则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9] - 非委员列席会议无表决权[19] - 表决方式为书面实名表决[20] 决议生效与通报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并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22]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2] 文件保存 - 会议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 议事规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决定[26]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