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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国星光电国星光电(SZ:002449)2024-08-27 20:13

经理层任期与考核 - 经理层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最长连任不超3届[9] - 个人业绩考核分4个等级,95分(含)以上为优秀[13] - 公司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优秀时,个人业绩优秀不超2人[14] 安全事故影响 - 发生一般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总裁与有责副总裁不得核定为“优秀”[14] -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体经理层考核不得核定为“称职”及以上[15] 薪酬构成与规则 - 薪酬由基本年薪等五部分构成[17] - 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60%[17] - 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完成率低于70%,不领绩效薪酬[18][24] 解聘与离职 - 连续两年年度及任期业绩考核不称职应解聘[24] - 个人辞职需提前30个自然日提交书面申请[26] 制度适用时间 -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适用[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