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0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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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公司将持续关注欧洲市场发展机遇,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海外业务布局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1-09 19:41
公司海外业务现状 - 公司在欧盟国家有销售收入 主要市场包括瑞典 西班牙 罗马尼亚 [1] - 前述欧洲地区销售收入目前占总收入比例较低 [1] 公司未来战略方向 - 公司将持续关注欧洲市场发展机遇 [1] - 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海外业务布局 [1]
国星光电(002449.SZ):公司主营业务与商业航天无直接关联
格隆汇· 2026-01-09 09:15
公司主营业务澄清 - 公司主营业务与商业航天无直接关联 [1]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LED 外延片及芯片、LED 封装及组件、集成电路封测等业务版块 [1]
国星光电招标结果: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中标公告
搜狐财经· 2026-01-07 12:56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中标公告 [1][2] - 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 公司经营与资产概况 - 公司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 [1] - 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1630次 [1] - 公司拥有商标信息72条,专利信息1095条,著作权信息3条 [1] - 公司拥有行政许可100个 [1]
国星光电(00244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星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2026-01-04 15:47
基本情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杨依见、唐雪峰,现拟变更 为杨依见、王阳光。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的原签字律师唐雪峰因个人工作变动自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相关资格、从业情况等): 杨依见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已获得中国律师执业 资格,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发行与上 市、企业改制、并购、资产重组、股权投资、公司法律事务等非诉法律服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6-23-20-2 王阳光律师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已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发行与上市、企业 改制、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 唐雪峰律师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国星光电(002449)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星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6-01-04 15:47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 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索引 页码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30 | | 信永中和合计师事念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 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 6554 2288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 | --- | --- | --- | | 信水 |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 | ShineWing ShineWing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 | |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 (010) 6554 7190 |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 | facsimile: +86 (010) 6554 7190 |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XYZH/2025GZAA1F0692 佛 ...
国星光电(00244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星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2026-01-04 15:4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 事项。 特此说明。 6-23-19-1 基本情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杨依见、唐雪峰,现拟变更为杨 依见、王阳光。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的原签字律师唐雪峰因个人工作变动自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杨依见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已获得中国律师执业 资格,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发行与上 市、企业改制、并购、资产重组、股权投资、公司法律事务等非诉法律服务。 王阳光律师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已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现为上海市锦天城 ...
国星光电(002449)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6-01-04 15:45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6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 究和落实,并对问询函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 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 ...
国星光电(002449)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2026-01-04 15:4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被受理。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律师 事务所。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唐雪峰,现 变更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王阳光。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唐雪 峰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 件:《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 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 ...
国星光电(002449)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6-01-04 15:45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股票代码:00244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5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佛山市 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5〕120063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佛山市国星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发行人"、"申请人"、"上市 公司"或"公司")已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 "国泰海通证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锦 天城")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信 永中和")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 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回 ...
国星光电(002449)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2026-01-04 15:45
特此说明。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杨依见、唐雪峰,现拟变更 为杨依见、王阳光。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的原签字律师唐雪峰因个人工作变动自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6-23-18-1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23-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