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伯侨)
独立董事提名 - 李伯侨被提名为国星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不适用会计专业人士提名要求[5]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5][6]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9]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9]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9] - 任职遵守规定,确保履职并独立判断[9]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0]
独立董事提名 - 李伯侨被提名为国星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不适用会计专业人士提名要求[5]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5][6]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9]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9]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9] - 任职遵守规定,确保履职并独立判断[9]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