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7]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和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8] - 2023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8]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9] 内部控制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的因素[4]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1]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并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9] - 公司建立合同评审制度,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流程[12] - 公司建立完善存货管理流程,定期盘点保证账实一致[12] - 公司制定年度市场开拓与发展规划及销售、回款计划[12] -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严控子公司担保行为[13] - 公司由信息技术部归口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安全性和可靠性[14][15] - 公司严格按规定披露信息,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15] 缺陷衡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以营收和资产总额衡量,有不同等级划分标准[16][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参照财务,定性以对业务影响判定[18] 人员标准 -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