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 人员变动与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职权行使与暂停 - 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暂停行使职权[8] 报告相关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每年提交1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1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1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2] -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次[14] 外部审计机构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5]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21] - 审计委员会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委员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3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25] - 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视为弃权[26]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1工作日之前通知[26] - 委员在宣布结果或规定时限结束后表决,表决情况不予统计[26] -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7]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9]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3] - 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35] -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就问题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37] -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7] 决议生效与其他 - 审计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说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表决情况[34]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决议撤销 - 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申请撤销决议[3]
松芝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