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 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 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中长期战 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审议公司各业务板块、管理板块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发 展规划, 督导公司战略的执行,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