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2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环境 (Environment)、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nance)方面的管 理能力,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西赣锋锂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 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 并就提 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表现提供建议及方案。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不少于1名。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