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 要,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杨 芳 郝振江 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