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麟杰: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委员会细则 - 公司202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等[7] 薪酬规定 - 董事基本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高管基本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方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