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关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执行。以上担保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 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 萌: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