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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金重工大金重工(SZ:002487)2024-04-26 17:43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2] 审计职责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 局限性与风险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4] 审计事项 - 审计大金重工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