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购回股份情形 - 购回股份第(六)项情形需符合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8] 股东年会与董事任期 - 股东年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董事提名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以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10] 独立董事选举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且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0] 专业委员会 - 审核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核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委员不得为高管董事[11] 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由股东大会从候选人中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可普通决议罢免任期未届满董事[10][11] 董事履职与辞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建议解除职务[16]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情况[16] 财务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前二十日将财务报告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至少提前二十一日寄给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20] 利润分配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1][23] - 董事会制定预分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审议,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2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7] - 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分配利润,符合条件优先现金分红,当年盈利有可供分配利润应进行年度分配[21] - 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披露未分红原因等,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制定[22][23] - 监事会对分红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鼓励增加现金分红频次[21][23]
山东墨龙: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