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审核[7]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21][2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审核[7]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