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制度规范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2]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会议决策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表决一人一票,可多种方式[8]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讨论和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行使特别职权前部分需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 制度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