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辉丰股份辉丰股份(SZ:002496)2023-12-25 16: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审计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财务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不再任董事自动失资格[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委托表决,独董不得委托非独董[13] - 决议须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 议事规则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