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
山西证券山西证券(SZ:002500)2024-05-24 2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任何人最多可在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任职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员为候选人[9] - 公司应在特定情况起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1]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3][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 - 战略与ESG、风险管理、审计及薪酬、考核与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所列事项需审议[16] 其他事项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两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提议未被采纳应向监管部门报告[22]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4]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4]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6]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