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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鼎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ST鼎龙ST鼎龙(SZ:002502)2023-12-22 18:44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 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鼎 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 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七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