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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鼎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ST鼎龙ST鼎龙(SZ:002502)2023-12-22 18:44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三)熟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