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元志)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元志 先生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鹏都农牧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