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 2.13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及 2024 年 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