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鹏都农牧: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鹏都农牧鹏都农牧(SZ:002505)2024-03-04 18: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 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