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 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 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 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 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 公开。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