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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鹏都农牧鹏都农牧(SZ:002505)2024-03-04 18: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人员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公司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和有关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