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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2024年3月修订)
鹏都农牧鹏都农牧(SZ:002505)2024-03-04 18:32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董事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