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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9月)
中顺洁柔中顺洁柔(SZ:002511)2024-09-10 19:27

委托理财资金与标的 - 用闲置资金,选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与合法金融机构交易[2][3]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6] 决策与管理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定原则,授权经营层执行[8] - 金融部运作,审计部监督[8][9] 审批与额度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20%以下董事会批,超20%(含)经董事会后交股东大会批[9] - 可预计未来12个月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0] 后续管理 - 业务完成及时记账,资料交财务部存档[12] - 金融部按月和季度报告委托理财情况[15] 制度相关 - 设立理财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4][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