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科士达科士达(SZ:002518)2024-01-28 16:24

发行相关 - 2023年6月30日董事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16] - 2023年9月14日股东大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17] - 发行需经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17] - 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21]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29][30]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15%[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营业期限永续[18] - 2007年9月由科士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1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58,697.4094万元[18] 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持股总数388084745股,占比66.12%[44] - 截至报告期末,宁波科士达为控股股东,持股57.29%[44][45] - 截至报告期末,刘程宇和刘玲为实际控制人[45] 业务与资产 - 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有8家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50] - 截至报告期末,对外投资企业34家,其中并表子公司25家,参股企业9家[60] - 截至报告期末,共有3家分公司[61] - 截至报告期末,拥有16宗土地使用权,83处房产[62] - 截至报告期末,境内主要在建工程2项,越南科士达1项[63][64] 知识产权 - 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已取得36项注册商标[68] - 已取得302项专利[69] - 已取得8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72] - 共拥有12项域名[73]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修改2次[82] - 报告期内召开9次股东大会、28次董事会会议和20次监事会会议[85] - 2023年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资扩股[80] - 独立董事共三名,占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9]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行政处罚共4项且已履行完毕,不构成重大违法[110] - 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报告期内无税务、环保等重大处罚[94][95][98][99] - 截至报告期末,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109] 募集资金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营业务,募投项目已取得备案和批复/备案[101][103] - 光伏逆变器等项目已完成备案和环评备案,部分项目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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