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有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提前10日通知,临时提前2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1][14]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担保事项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回购股份议案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作出决议[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委托出席有委托限制原则[17]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10年[25]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3] - 部分人员可提请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4] - 董事对决议负责,异议记载可免责[24] - 会议记录应含相关内容,相关人员应签名[25]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