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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3-08-24 19:54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19.99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1,455.202万股的1.79%[9][31] - 首次授予859.99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48%[9][33] - 预留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52%[9][33]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46万股在有效期内,与本次拟授予合计965.99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8%[1] 授予安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89人,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10][2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30元/股[9][4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36]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24、36个月,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38][39] -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披露后授予,为50%、50%[39][40]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20%;2024年目标值50%、触发值40%;2025年目标值72%、触发值62%[50]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40%;2025年目标值72%、触发值62%[51] 费用摊销 - 2023年9月首次授予859.994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费用2855.18万元,2023 - 2026年分别摊销555.17万元、1380.00万元、666.21万元、253.79万元[61]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授予价格P=P0÷(1+n)[55][56]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P1×(1+n)÷(P1+P2×n),授予价格P=P0×(P1+P2×n)÷[P1×(1+n)][55][57]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n,授予价格P=P0÷n[55][57] - 派息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 - V,且P仍须大于1[57]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不做调整[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