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正眼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3-08-24 19:54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19.994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51,455.202万股的1.79%[1] - 首次授予859.994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48%[1] - 预留6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52%[1] 股票来源与回购 - 已从二级市场回购549.9946万股A股普通股,其中399.9946万股用于本次激励计划[8][3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已回购的399.9946万股和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3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30] 授予价格与人数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30元/股[9][45]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89人[10] 有效期与授予时间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1][35]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未完成则终止[12][36]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须在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12][26] 限售期与解除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38][39] - 预留部分若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披露后授予,为50%、50%[39][40] 考核目标 - 2023 - 2025年首次授予考核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20%;2024年目标值50%、触发值40%;2025年目标值72%、触发值62%[50] -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目标值和触发值同上述2024 - 2025年[51] 费用摊销 - 2023年9月首次授予859.994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费用2855.18万元,2023 - 2026年分别摊销555.17万元、1380.00万元、666.21万元、253.79万元[61] 调整与终止规则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意见并披露[58] - 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70]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7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2] - 股权激励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63]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应履行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