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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3-08-24 19:54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分配 - 首次授予涉及激励对象289人,不包括特定大股东及其亲属[13] - 王铁军等9位副总经理各获授15万股,占授予总数1.63%[14] - 王建民等3位人员各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1.09%[14] - 中层及骨干员工279人获授724.9946万股,占授予总数78.80%[15] - 首次授予合计859.9946万股,占授予总数93.48%[15] - 预留部分60万股,占授予总数6.52%[15] 股份占比与过往情况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919.994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9%[16] - 2019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总量1390.6791万股,已回购注销268.7571万股[17] - 2019年与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合计965.994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88%[18]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9]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首次授予,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9] 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21] 授予价格与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30元[25] - 2023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30%、50%、72%,触发值为20%、40%、62%[29] - 若预留部分2023年第三季度后授予,2024 - 2025年目标值50%、72%,触发值40%、62%[30] 解除限售比例与系数 - 营业收入增长率达不同区间,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80%、0[31] - 绩效考核评分不同,个人解除限售系数为1.0、0.8、0.7、0[31] 其他规定与承诺 - 光正眼科不存在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34] - 特定情形下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34] - 公司控制权变更等情形,本计划不做变更[35] - 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需返还权益[36] 合规与影响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3][45] - 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股东权益有正面影响[48] 考核层面与顾问意见 - 考核指标分公司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为营业收入[49]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绩效考核体系合理,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规定[49][52] 实施条件与备查文件 - 激励计划实施尚需股东大会决议批准[54] - 备查文件包含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多份文件[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