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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3-09-06 18:14

激励计划审议 -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1] 激励对象公示 - 激励对象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6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OA系统和内部办公软件[2] 激励对象调整 - 公示期满5名拟激励对象姓名因输入有误需更正[3] - 截至2023年9月6日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主体资格失效[5] - 调减激励对象3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9人调减至286人[5] 激励对象审核 - 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6] -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等情况[6]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员工[6] - 激励对象不存在规定禁止情形[6]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等特定人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