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如有多名会计专业人士,则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上述人 士中进行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 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