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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3-12-12 19:31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董事长,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