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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3-12-12 19:31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以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主任委员由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