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重大信息汇报管理制度
报告标准 - 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公司[2] - 控股股东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报告[7][8] 报告流程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汇报[11] - 信息报告义务人预报重大信息并电话报告同时送交书面文件[13][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并向董事长汇报[14] 报告时间 - 需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信息提前一个月报告并备齐材料[17] - 特定情形重大信息提前20天报告并备齐材料[17] - 其他重大信息于发生当日或次日报告[18]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