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重大信息报告规则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需24小时内向董事会报告[2] - 信息联络人变动2个工作日内向证券投资部备案[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备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公司或子公司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报备[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需报备[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总资产30%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14]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4]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人第一时间联系董秘并24小时内交材料[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审核,确保及时准确完整[18] - 突发紧急情况可直报总经理或董事长[1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未披露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0] - 报告人违规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20] - 内幕消息泄露,董秘负责补救并发澄清公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