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原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为833,958,488股,持股比例97.70%,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为19,597,275股,持股比例2.30%[2] - 修改后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为853,555,763股,持股比例100.00%[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及特定上市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 - 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特别决议通过,部分提案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董事任职与履职 - 特定犯罪及债务失信情况不能担任董事[5] - 董事履职不达标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 - 独立董事辞职特定情况原董事仍需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7] - 董事长特定情形下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席或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7][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及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需相应多数同意[8][9][1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处理及披露[1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他人[9] 利润分配 - 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连续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13]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12][13]
司尔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