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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千红制药千红制药(SZ:002550)2024-01-03 18:44

关联交易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营收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审议[8]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需提交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特殊审议[16]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会议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21][2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8] 会议通知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8]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9]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现场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现场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所交易时间[3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特别决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金额累计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1] 投票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43] 资金补充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43] 公告刊登 - 股东大会召开前3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提示性公告[44]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监事候选人[44]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4]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7] 提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49] 中小投资者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股东[51] 规则修订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拟订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52] 规则解释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