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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宝鼎科技宝鼎科技(SZ:002552)2024-09-27 16:3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信息披露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 发生股东大会等会议、交易和重大事件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18] - 公司拟聘任或续聘人员需披露与持股5%以上股东等关系[1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通知公司并披露[18] - 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公司应披露权益变动[17] - 公司证券交易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1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总监等编制,经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披露[21]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1] - 重大信息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披露[22] - 公司信息发布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送深交所[2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24]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26]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并披露情况[26] 其他要点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审核非正式公告信息披露[34]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现场调研需预约,签署承诺书并提供调研提纲[35] - 书面回复和会谈纪要需经董事会秘书和来访人员共同签字确认[35] - 来访者形成的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至少两个工作日知会公司[35] - 公司与来访者沟通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有关情况[3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8] - 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索赔[39] - 年度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需披露原因、影响及问责结果[40]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