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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
惠博普惠博普(SZ:002554)2024-01-16 17:5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等[6] 会议安排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一次会,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3]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其他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21]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