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478.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0.94%[8][29] - 首次授予418.00万份,占授予总量87.45%,约占股本总额0.82%[8][29] - 预留60.00万份,占授予总量12.55%,约占股本总额0.12%[8][29]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97元/份[9][40]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9人[9][2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32]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副总经理徐涛获授15.00万份,占授予总量3.14%,占总股本0.03%[30] - 副总经理杨煜坤获授30.00万份,占授予总量6.28%,占总股本0.06%[30]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俊获授22.00万份,占授予总量4.60%,占总股本0.04%[30] - 财务总监胡晓燕获授18.00万份,占授予总量3.77%,占总股本0.04%[30] - 核心员工25人获授333.00万份,占授予总量69.67%,占总股本0.66%[30] 行权期与行权比例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36]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分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均为50%[36] 行权价格相关 -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4.7051元[41] -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4.9523元[41]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上述两个均价较高者的80%[41] 行权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24年触发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8%、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6%,目标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4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25年触发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9%、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1%,目标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8.8%、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9%[4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26年触发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3.3%、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9%,目标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8.1%、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8.8%[47]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025年触发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9%、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1%,目标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8.8%、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9%[48]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026年触发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3.3%、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9%,目标值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8.1%、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8.8%[48] 行权比例计算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A≥An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100%;Am≤A<An时,X = 70%;A<Am时,X = 0[48]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时,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 = 100%;为B+和B时,Y = 90%;为C和D时,Y = 0[50] 激励成本 - 假设2024年10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18.00万份,预计确认激励成本2657.64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306.48万元、1328.44万元、705.93万元、316.80万元[62] 计划实施与调整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2]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2] - 股东大会对本激励计划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6] - 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57]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不得授予和行权股票期权[45][46]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不得授予股票期权[45]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相关机构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情形,不得授予股票期权[45] - 激励对象担任独立董事等不能参与计划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77] - 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主动辞职等情况,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78] - 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导致职务变更或被解除劳动关系,应返还因行使权益所得全部收益并承担赔偿责任[78] - 激励对象退休等情况,由董事会决定权益处理方式,若按原程序进行,部分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条件[78] - 激励对象行权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80] - 激励对象行权后离职2年内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80]
洽洽食品: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