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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ST天沃*ST天沃(SZ:002564)2024-06-26 19:13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4] 商业秘密披露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15]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收购报告、定期和临时报告等[16] 信息发布渠道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信息,全文在网站披露,定期报告等摘要在网站和报刊披露[17] 报送文件要求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注册地证监局[19] 公开承诺披露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20] 定期报告要求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含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报财务报告需审计[2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确认意见,监事会审核并出具意见[2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27] 数据提前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8] 股份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3][42] 重大信息报告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7]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47] 报告草拟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财务等人员草拟,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45] - 临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审批后披露[46]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必要时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或审批后披露[47][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内容,经证券事务部修订、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审核后报送深交所并公告[49][50]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知悉重大事件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36] - 已披露事项出现进展或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37] - 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55]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8] 监事会报告通知 -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并提供资料[6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文件等多项职责[60] 人员责任 - 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62]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全体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责任[65] - 监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披露文件负责[66] 发行股票信息配合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67] 责任追究 - 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人,董事会将作出责任追究处理[68] 重大情形报告 - 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情形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70] 重大信息报告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人之一[71]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适用该条规定[77] 第一时间定义 - 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过当日24时)为第一时间[82]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层有关人员共同编制定期报告草案[85] - 董事会秘书将定期报告草案送达公司董事、监事审阅[86] - 董事会秘书根据反馈修改定期报告草案形成审议稿[87] - 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审议稿[88]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正式稿)信息披露工作[89] 临时报告编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临时报告编制工作[93]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100][104]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09] 履职文件保存与查阅 - 董事等履职文件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或董事长批准[100][101] 临时报告审议与公告 - 临时报告需审议的,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刊登或公告;无需审议的,按不同名义履行相应审批手续[94] 信息发布形式 - 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95] 对外披露信息权限 - 董事长、经授权的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96][97] 已披露信息更正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98] 违规处罚建议 - 信息披露违规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99] 财务信息内控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118][119] 年报差错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122][125] 重大信息遗漏认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3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3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3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32] 业绩预告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133]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133] 业绩快报差异认定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34] 股份买卖申报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50]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2] 内幕交易防范 - 公司董事等人员应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发生因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行为[153] 持股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等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4] 人员数据管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申报和检查披露情况[155] 人员考核与责任 - 公司将按制度对相关人员实施工作考核并纳入员工绩效[157] - 相关人员未按制度执行造成损失或影响需承担责任[158] 信息披露风险 - 公司信息披露可能存在未能及时识别应披露事项等风险[164] “及时”定义 - 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161] 制度修改与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16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