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8月)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超50%且超5000万,需经董事会后股东大会审议[6]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超50%且超5000万,需经董事会后股东大会审议[6] 损益处理 - 证券投资交割损益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3]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4] 部门职责 - 投资部负责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项目运作和管理[9] - 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项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保证金管理[9] - 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项目审计与监督[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情况[13] - 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3]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相应处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