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五年以上[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7]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22]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3] 资料与汇报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经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2]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6]
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