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规及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公司章程》[2] 股东与股份规定 - 公司董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 - 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否则可诉讼[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应赔偿[3] - 董事会建立大股东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资金与交易规则 - 公司与大股东或其关联人交易,不得赊销、垫付费用等[3] - 公司不得七种方式为大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资金[4] - 公司与大股东或其关联人关联交易按深交所规定执行[4] 股东大会规则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总资产事项[4][5]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股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20%净资产,授权次年失效[5] - 召集人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7]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7] 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请撤换[10] - 辞职致比例不足,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 特定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11] - 独立董事部分职权行使需半数以上同意[11] - 特定借款等事项,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12]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董事会应采纳[13][14]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保存10年[14] - 独立董事费用由公司承担,有适当津贴并披露[11][14] - 独立董事不得取额外未披露利益[14] 董事会与交易审批 -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15] - 非关联交易董事会审批有多项资产、营收、利润等标准[17][18] - 非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批(除担保和资助)有多项标准[18][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标准不同[19]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特定财务资助需股东大会审批[19][21] 专业委员会规则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可开临时会[2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遴选审核[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方案并提建议[23][24] - 董事会未采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4]
通达动力: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