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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通达动力通达动力(SZ:002576)2024-03-28 18: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履职与撤换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请撤换[12]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低于要求,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0] - 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1] - 公司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